党报:“一季度地方财务59%靠卖地”属误读
宣布时间:2014-04-25
前两天有一篇报道说,今年一季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达1.08万亿元,同期地方财务收入1.95万亿元,卖地收入与地方财务收入比例达1:1.7,由此得出一季度地方财务59%靠卖地的结论。这篇报道经网站和微博流传,影响甚广。
遗憾的是,这个结论是过失的,这篇报道也是对土地财务的误读。
土地财务,主要指地方政府从卖地收入中获得的可支配收入。报道中的1.08万亿元,指的是一季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收入。这笔收入是有本钱的,需要扣除衡宇拆迁等本钱赔偿性开支,得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入。这个净收入,才是地方政府的可支配收入。说地方政府土地财务如何,要看这个净收入占财务收入的比例。
财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,全领土地收入中本钱赔偿性支出已经占据绝对大头,2011年为72.5%,2012年为79.6%,2013年的具体数据还没披露,预计所占比重将凌驾70%。今年一季度本钱赔偿性支出数据也还没有披露,据专家预计,与去年差未几。如按本钱赔偿性支出占70%盘算,一季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净收益只有3240万元,仅占地方政府财务收入的17%。
一个17%,一个59%,两个数据差别甚大。一些地方政府确实有依赖土地财务的现象,但从全国看,这个指标远没有59%那么严重。